为严格落实《军服管理条例》《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维护军警制式服饰、警用器械、军警标识的专用性、严肃性,杜绝仿冒军警用品流通、违规军警敏感词汇营销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冒充军警、扰乱公共秩序等法律风险,黔优网全站永久禁止发布、展示、宣传各类军警制式服饰、配件、器械、仿冒同类商品及相关敏感宣传词汇,全体入驻企业会员须全面自查存量信息,严格遵守本公告全部管控要求。
一、解放军制式军服及配套标志服饰(全面禁发管控)
本条例所指军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经中央军委批准制式、军队军需部门统一监制的全套服装及配套标识,所有品类一律禁止发布,分类明细如下:
1.礼服系列
军官礼服、仪仗队/军乐团/文工团“两团一队”礼宾演出礼服,含礼服大檐帽、全套礼服上衣下装、礼服衬衣、制式皮鞋、大衣及全部配套标志配饰。
2.常服系列
春秋常服、夏常服、冬常服;配套大檐帽、贝雷帽、冬帽、衬衣、内衣、毛衣、常服大衣、制式手套、鞋袜及全套标识。
3.作训服系列
夏作训服、作训大衣、作训帽、作战靴,适用于训练、执勤,具备耐磨防护属性的全套制式作训套装。
4.军服配套标志服饰
帽徽、领花、军衔标识、胸标、姓名牌、级别资历章、国防服役章、制式臂章、绶带、制式领带、领带夹、内腰带等所有配套标识配件;包含任何复刻、仿制同款标识商品。
二、人民警察制式警服、警用标志(全面禁发管控)
人民警察包含公安、国安、监狱、法院、检察院、司法系统全部在编警务人员,制式警服、警用标识为警务专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生产、售卖、线上宣传展示,管控品类包含:常服、执勤服、作训服、多功能大衣、制式衬衣、警帽、制式领带、腰带、纽扣;配套帽徽、警衔、领花、胸徽、警号、制式臂章全套专用标志;禁止发布完整套装、单件服饰、单独警用标识配件。
三、各类制式警械相关产品信息(全面禁发管控)
依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法定警用器械仅限公安执法单位配发使用,线上禁止任何售卖、推广、介绍类信息,管控品类包含:警棍、催泪喷射器、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手铐、脚镣、警绳等法定警用约束、防暴器械;各类仿真警械、同款外观仿制品同样纳入管控范围。押运、特勤安保行业不得发布、宣传制式警用器械、同款仿制品。
四、与国内军警标识高度相仿的服饰配件(全面禁发管控)
1、管控商品范围:各类保安制服、战术马甲、反光执勤背心、制式帽子、肩章、臂章、领花、胸牌、标识徽章等;
2、判定标准:商品配饰图案、配色、造型与解放军、人民警察制式标志近似,容易造成公众混淆误认;
3、合规提示:经营安保制服类商家,商品配套徽章、标识必须与军警制式标志存在明显区分,否则一律按违禁信息下架处置。
五、境外特殊执法机构制式服饰、证件周边(全面禁发管控)
禁止发布、宣传境外执法机构全套制服、帽子、战术马甲、车身车贴、身份证件、证件卡套、肩章、臂章等配套商品;涉及机构包含FBI、CIA、NSA、联合国UN等境外特殊执法、国际组织制式用品,标题、图文明确标注上述机构名称的商品全部拦截不予审核。
六、军警类敏感宣传词汇使用管控规则
1、法律法规硬性约束依据
《军服管理条例》第十条明确禁止以“军需”“军服”“军品”等词汇用于商业招揽宣传;《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严禁以警服、警用标识相关词汇开展商品营销。
2、违规信息判定标准
同时满足两项条件即判定为违规内容:①商品品类属于军警服饰、器械、仿冒标识范畴;②商品标题、详情正文使用军警敏感宣传词汇。
3、自查整改要求
全体会员立即自查全部供应信息、产品标题、详情文案,删除、替换所有涉军警敏感营销词汇,未及时清理的违规内容平台将直接删除下架。
七、违规信息分级处置规则
1、初次检出涉军警违禁图文、敏感词汇:直接驳回信息发布申请,站内通知告知违规条款,引导商家修改、下架;
2、多次整改后重复发布军警违禁商品、仿冒标识、违规敏感词:批量下架账号全部相关信息,扣除账号积分,限制短期信息发布权限;
3、发布完整制式军警服装、成套警用器械、大量仿制军警标识,涉嫌违法经营:平台永久封禁账号,留存全部发布记录、企业资质证据,同步移交公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追究行政、刑事责任;账号主体录入平台黑名单,永久禁止重新注册入驻。
八、合规发布温馨提示
黔优网定位为工业机械零部件垂直信息展示平台,仅允许发布工业设备、机械配件、工业配套服务类合规内容,请勿上架军警制式、仿军警服饰器械类无关商品;经营安保、劳保服饰商家严格区分标识样式,规避与军警制式标识混淆,共同维护平台合规运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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