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协议

黔优网信息服务协议(2026修订版)

备案编号:浙 ICP 备 18048991 号 - 23

公安备案:浙公网安备 33010502012242 号

发布日期:2026 年 04 月 29 日

生效日期:2026 年 05 月 01 日

更新日期:2026 年 06 月 08 日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平台性质与核心定位

1.1 黔优网(域名:qianu.com,下称“本平台”)是依法取得非经营性ICP备案及公安联网备案的纯公益性工业产品信息展示平台。

1.2 本平台与传统B2B商贸交易平台存在本质区别,不开展、不参与、不承接任何B2B商贸撮合、供求交易、商品售卖、商贸推广、订单对接、交易结算等经营性业务。平台全程无交易功能、无商贸服务属性,仅专注于工业产品、工业设备、企业基础工业信息的合规展示与行业查阅服务。

1.3 本平台严格遵循《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运营,无任何付费增值服务、无VIP会员体系、无积分体系、无任何充值收费项目,面向所有合规实名用户永久免费开放全部基础服务,不涉及广告收益、佣金分成、信息售卖等任何经营性行为。

1.4 本协议是用户与本平台就使用信息发布、展示、查询、合规互动等服务达成的合法有效法律文件,用户完成注册、登录、使用平台服务,即表示自愿认可并遵守本协议全部条款及平台各项运营规则。

第 2 条 用户限定

2.1 本平台仅支持合规主体注册使用,用户类型分为两类:企业用户、个人用户,所有用户服务权限、服务标准完全统一,无任何等级差异。

(1)企业用户:持有中国大陆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个人用户: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2 权限开通规则:企业用户需提交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完成法人核验,个人用户需完成“手机号实名验证+身份证号录入+人脸识别”三重实名认证,所有用户必须完成实名认证后方可开通信息发布权限,未认证账号仅可浏览公开信息。

2.3 同一自然人、同一企业主体最多可注册3个平台账号,超出数量的账号将自动冻结发布权限,用户可提交合理使用说明申请人工复核解封。严禁未成年人、虚假身份、冒用他人身份注册账号,一经查实,平台将立即终止服务、清空数据并封禁账号。

第 3 条 服务性质说明

3.1 本平台核心服务为工业类信息免费发布、公开展示、行业信息查询,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与展示渠道,不参与、不干预、不担保用户任何线下商业行为。

3.2 平台所有服务均为永久免费公益服务,无任何付费项目、无权益分级、无付费升级通道,所有实名用户享有平等的平台服务权限。

3.3 用户基于平台公开信息自行产生的线下沟通、合作、交易等一切行为,均与本平台无关,所有风险与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

第二章 企业用户管理

第 4 条 注册认证要求

4.1 企业用户须提交真实、清晰、有效的资质材料完成平台认证,具体包含: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清晰实拍照片;

(2)企业联系人实名手机号(完成运营商二次核验);

(3)安防设备、特种设备、危化品设备等特殊工业行业用户,需额外上传对应行业合法经营许可证、生产资质证书。

4.2 企业用户认证通过,即视为认可:平台可依据规则公示企业基础备案信息,用于行业信息核验与查阅;平台有权对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时核验企业资质有效性,资质过期、异常、吊销的,平台将自动冻结账号发布权限,待资质更新核验通过后方可恢复。

第 5 条 账户清退与注销

5.1 连续12个月无登录、无发布、无操作的闲置账号,平台将启动清理机制:第13个月冻结账号权限并通过注册手机号推送通知;第15个月永久注销账号及关联无效数据。

5.2 用户可自主申请账号注销,注销后执行以下规则:

(1)用户实名信息、企业敏感信息将在1个工作日内清除;

(2)账号操作日志、历史发布记录等数据,将依照网络安全法规留存规定时长后统一合规销毁;

(3)账号注销后,所有平台服务权限即时终止,无任何权益遗留。

第三章 信息发布规范

第 6 条 信息公示规则

6.1 用户发布工业信息,默认授权平台依规展示以下公开字段:

(1)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完全一致;

(2)地址信息:展示省、市、区三级公开属地信息,详细地址由用户自主选择是否公示;

(3)联系方式:仅对平台实名认证用户可见,未认证访客无法查看,杜绝公开引流交易。

6.2 平台所有信息展示页面,将固定显著标注免责提示:本平台为工业信息公益展示平台,不提供任何交易撮合、商贸对接服务,所有信息仅供行业查阅参考,禁止私下交易。涉及价格参考的内容,必须同步标注“价格信息仅供参考,无交易效力,禁止私下交易”。

第 7 条 禁止发布内容规范

7.1 所有用户严禁发布、编辑、上传、展示以下违规违法信息,一经发现立即下架内容、冻结或封禁账号,情节严重的上报监管部门:

(1)违法违禁类:涉政敏感、破坏国家统一、煽动民族对立、宣扬极端主义、造谣传谣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的内容;

(2)管制违禁品类:枪支弹药及配件、仿真枪械、管制刀具、警用器械、窃听窃照设备、毒品、制毒原料、易制爆危化品等管控物品相关信息;

(3)无资质特许类:未取得对应资质的医疗器械、药品、食品、安防设备、特种设备等需要行政许可的产品信息;

(4)交易引流类:包含“购买、付款、下单、批发、零售、询价”等交易引导话术,以及手机号、微信、QQ、二维码、外部店铺外链等所有站外联系方式;

(5)侵权违规类:盗用抄袭、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肖像权、著作权的内容;

(6)虚假宣传类:虚假夸大、误导性信息,以及“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广告法》禁止的绝对化用语。

第四章 知识产权与侵权处理

第 8 条 知识产权保护要求

8.1 用户在平台发布的图片、文字、产品参数、技术文档、视频等全部内容,须为本人原创或已取得第三方合法授权,严禁盗用、抄袭、篡改、搬运他人原创作品。

8.2 用户使用的字体、图片、素材等内容,必须符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自行承担素材合规责任,杜绝侵权风险。

8.3 禁止发布包含他人核心专利技术、涉密工艺、商业秘密的内容,违者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 9 条 侵权处理机制

9.1 任何单位、个人发现平台内容涉嫌侵权的,可向平台提交书面投诉申请、权属证明及侵权佐证材料,平台将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在24小时内完成核查、下架涉嫌侵权内容并留存记录。

9.2 所有用户对自身发布的内容承担全部独立法律责任,因内容侵权、违规发布引发的纠纷、赔偿、行政处罚,均由发布用户自行承担,本平台不承担连带责任。

9.3 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若核实用户存在恶意侵权、反复违规行为,将永久封禁账号,终止全部服务权限。

第五章 数据与隐私保护

第 10 条 数据收集与使用

10.1 本平台严格遵循“最小必要”原则,仅收集提供服务必需的用户信息,包含:用户实名信息、企业资质信息、账号登录及操作日志、发布内容信息,不收集无关隐私数据。

10.2 平台收集的所有数据,仅用于账号核验、服务保障、内容审核、安全风控、合规留存,绝不用于商业营销、无关推广,未经用户明确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出售、流转用户数据(法律法规强制要求的除外)。

第 11 条 Cookie 政策

11.1 本平台仅使用必要Cookie,用于保障账号登录状态、平台安全防护、基础功能正常运行,无营销类、追踪类非必要Cookie。

11.2 用户持续使用平台服务,即视为同意必要Cookie的合规使用,平台不会强制采集用户隐私数据。

第 12 条 数据安全保障

12.1 平台采用国密SM4算法加密存储用户个人信息、企业敏感资质等核心数据,实行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所有用户数据均存储于境内合规机房。

12.2 平台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渗透测试、漏洞扫描、合规自查,每年完成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数据合规检查,保障用户数据安全。

12.3 平台建立完善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若发生数据异常、泄露等安全事件,将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排查风险、止损修复,并在24小时内通知受影响用户,同步履行监管上报义务。

第 13 条 第三方共享与跨境传输

13.1 平台仅向实名认证、网络安全合规服务商共享必要脱敏数据,且已全部签署正规数据处理协议(DPA),严格约束第三方数据使用行为。

13.2 平台严格遵守《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不向任何境外机构、境外服务器传输用户数据,无任何数据跨境传输行为。

第六章 免责声明与责任限制

第 14 条 免责声明

14.1 本平台仅提供工业信息展示与存储空间服务,不属于B2B商贸交易平台,不参与、不担保、不介入任何用户线下商业往来、合作与交易,不承担交易担保、质量核验、物流对接、售后保障等任何商贸相关责任。

14.2 平台所有公开信息均由用户自主发布,平台仅做合规性审核,不实质背书信息真实性、准确性,用户需自行核实合作方资质与信息真伪,因私下交易、自主合作产生的一切纠纷与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14.3 因自然灾害、政策调整、网络攻击、系统维护、用户自身操作失误等不可抗力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服务中断、数据异常、权益损失,本平台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 15 条 服务终止

15.1 用户存在以下情形的,平台有权直接终止服务、封禁并注销账号:

(1)违反本服务协议及平台运营规则,发布违规违法内容;

(2)提交虚假资质、虚假身份、虚假信息;

(3)恶意侵权、反复违规、扰乱平台正常运营秩序;

(4)连续15个月未登录使用账号;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规情形。

第七章 附则

第 16 条 协议变更

16.1 平台可根据法律法规更新、合规要求调整,修订本服务协议,涉及用户权益、规则体系的重大修订,将通过官网置顶公示30日,同时向用户注册手机号推送通知。

16.2 协议更新生效后,用户继续使用平台服务即视为认可修订后条款;用户不接受修订内容的,可自主申请注销账号,停止使用平台服务。

第 17 条 争议管辖

17.1 本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

17.2 用户与平台产生的争议,优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统一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 18 条 联系方式

18.1 数据保护专员邮箱:kefu@qianu.com

18.2 客服咨询 QQ:228511882

18.3 联系电话:18268175056(工作日 9:00-17:00)

18.4 书面通知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双溪村同安路 51 号 E0362

第 19 条 生效与解释

19.1 本《黔优网信息服务协议(2026修订版)》自2026年5月1日起正式生效,平台过往全部版本服务协议同步废止。

19.2 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黔优网运营中心所有,用户有任何疑问可通过官方客服渠道咨询反馈。

黔优网运营团队

2026 年 06 月 0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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