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协议

黔优网信息服务协议

备案编号:浙 ICP 备 18048991 号 - 23

公安备案:浙公网安备 33010502012242 号

发布日期:2025 年 4 月 29 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5 月 1 日

更新日期:2025 年 12 月 12 日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平台性质

1.1 黔优网(域名:qianu.com,下称 “本平台”)是依法取得非经营性 ICP 备案及公安联网备案的企业信息展示平台,严格遵循《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运营,不参与任何交易撮合、资金结算、广告推广等经营性活动。

1.2 本协议是您(下称 “用户”)与本平台就使用信息发布、展示、查询等服务达成的法律文件,用户注册并使用本平台服务即视为同意本协议全部条款。

第 2 条 用户限定

2.1 本平台支持两类用户注册使用:

(1)企业用户:持有中国大陆《营业执照》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个人用户:年满 18 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需完成三重实名认证)。

2.2 企业用户注册后需提交营业执照等有效资质文件,个人用户需完成 “手机号 + 身份证号 + 人脸识别” 认证,认证通过后方可开通发布权限。

2.3 同一主体(个人 / 企业)最多注册 3 个账号,超出部分将被冻结;发现未成年人冒用身份注册的,本平台将立即终止服务并删除相关数据。

第 3 条 服务性质与费用说明

3.1 本平台核心服务为信息发布、展示及查询,所有商业活动由用户自行开展,本平台不参与、不干预,不承担交易相关责任。

3.2 本平台基础服务(普通会员)免费提供,增值服务(尊享发布会员)采用付费订阅模式,所有订阅费用均为平台运营支持费用,仅用于服务器维护、安全保障、合规审核等基础运营成本,非信息交易对价,不构成任何商品或服务的买卖关系。

第二章 会员服务条款

第 4 条 会员类型及权益

本平台实行会员分级服务,权益差异如下:

第 5 条 会员订阅与退款规则

5.1 订阅方式:用户完成实名认证后,可在 “会员中心” 自主选择订阅周期,通过支付宝商业收款码完成支付。

5.2 订阅价格:

(1)月度订阅:29.9 元 / 月

(2)年度订阅:269 元 / 年

5.3 退款规则:

(1)订阅后 7 天内未发布任何信息的,可申请全额退款;

(2)已发布信息或订阅周期超过 7 天的,不予退款,可申请剩余周期的服务延续;

(3)因用户违规导致会员资格被取消的,不予退款。

第 6 条 会员服务限制

6.1 尊享发布会员的发布额度仅限本人合法信息使用,禁止为第三方代发信息,违者取消会员资格且不予退款;

6.2 会员权益仅在订阅周期内有效,到期未续费将自动降级为普通会员,发布权限按普通会员标准执行。

第三章 企业用户管理

第 7 条 注册认证要求

7.1 企业用户须提交以下材料完成认证: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清晰照片;

(2)联系人实名手机号(需运营商二次验证);

(3)特殊行业(如安防设备发布者)需额外提供行业许可证。

7.2 认证通过即视为同意:

(1)企业名称、注册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在信息页按规则公示;

(2)本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时核验企业资质,资质失效将自动冻结发布权限。

第 8 条 账户清退与注销

8.1 连续 12 个月未登录的账户,将按以下流程处理:

(1)第 13 个月:冻结账户并通过注册手机号 / 邮箱通知;

(2)第 15 个月:永久注销账户及所有关联数据(按本协议数据保留规则执行)。

8.2 用户可主动申请账户注销,注销后:

(1)身份信息 1 个工作日内完成删除;

(2)操作日志、发布记录等按规定保留后依法销毁;

(3)已订阅的尊享发布会员服务不予退款。

第四章 信息发布规范

第 9 条 公示规则

9.1 用户发布信息默认授权本平台展示以下字段:

(1)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完全一致;

(2)地址信息:省 + 市 + 区三级公开,详细地址可自主选择是否展示;

(3)联系方式:仅对认证用户展示,非认证用户不可查看。

9.2 信息页需显著标注 “本平台不提供交易服务,所有信息仅供展示参考”,价格信息需注明 “仅供参考,禁止私下交易”。

第 10 条 禁止发布内容

10.1 严禁发布以下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违法违禁类:涉政敏感、破坏国家统一、煽动民族仇恨、宣扬恐怖主义等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

(2)管制类商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警用器械、窃听窃照设备、毒品及制毒原料等;

(3)特殊许可类:未提供相关资质的医疗器械、食品、药品、安防设备等;

(4)交易引导类:包含 “购买”“付款”“下单” 等交易用语,或展示手机号、微信、二维码等联系方式外链;

(5)侵权类: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肖像权等合法权益的内容;

(6)虚假类:虚假宣传、夸大其词、误导性信息,或使用 “国家级”“最高级”“最佳” 等绝对化用语。

第五章 知识产权与侵权处理

第 11 条 知识产权保护

11.1 用户发布信息所涉及的图片、文字、视频等内容,需为用户本人原创或已获得合法授权,严禁盗用、抄袭他人作品;

11.2 字体、图片、音乐等素材的使用需符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规定,避免侵权。

第 12 条 侵权处理机制

12.1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平台信息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向本平台提交书面投诉及相关证据,本平台将按《民法典》第 1195 条规定,在 24 小时内核查并下架涉嫌侵权信息;

12.2 用户需对发布内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若因内容侵权引发法律纠纷,由发布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本平台不承担连带责任;

12.3 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实质审查信息真实性,但若发现用户存在恶意侵权行为,将永久封禁账号。

第六章 数据与隐私保护

第 13 条 数据收集与使用

13.1 本平台严格限定数据收集范围,仅收集为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信息:

13.2 本平台收集的数据仅用于提供服务、优化平台功能、保障安全,不用于其他无关用途,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 14 条 Cookie 政策

14.1 本平台使用 Cookie 的类型及管理方式:

14.2 用户继续使用本平台服务,即视为同意必要 Cookie 的使用;非必要 Cookie 的使用需经用户明确授权。

第 15 条 数据安全保障

15.1 本平台采用国密 SM4 算法加密存储核心数据,建立数据分类分级制度,敏感信息存储于境内等保三级机房;

15.2 每季度进行渗透测试,每年委托浙江省网络安全协会进行数据存储合规性检查及信息脱敏有效性测试;

15.3 建立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若发生数据泄露,将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并在 24 小时内通知受影响用户。

第 16 条 第三方共享与跨境传输

16.1 本平台仅与以下类型服务商共享必要信息,且已签署数据处理协议(DPA):

(1)实名认证机构(如公安部公民网络身份识别系统);

(2)网络安全服务商、支付服务商;

16.2 数据跨境传输严格遵循《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规定,未经合规申报,不向境外传输任何用户数据。

第七章 免责声明与责任限制

第 17 条 免责声明

17.1 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展示与存储空间服务,不参与用户之间的任何商业往来,不承担交易担保、物流对接、质量认证等责任;

17.2 用户应自行核实合作方资质及信息真实性,因用户间自行交易产生的纠纷,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本平台可提供备案信息公证副本供维权使用;

17.3 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政策调整、网络攻击)、用户自身操作失误或第三方链接网站的内容与行为导致的损失,本平台不承担责任。

第 18 条 服务终止

18.1 用户出现以下情形的,本平台有权终止服务并注销账户:

(1)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平台运营规则;

(2)提交虚假资质或信息;

(3)连续 15 个月未登录;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章 附则

第 19 条 协议变更

19.1 本平台可根据法律法规更新或业务调整,对本协议进行修订,重大修订将通过以下方式通知用户:

(1)向企业认证邮箱或个人注册手机号推送通知;

(2)在官网公告栏置顶公示 30 日;

19.2 用户继续使用本平台服务,即视为接受修订后的协议;若不同意,可申请注销账户。

第 20 条 争议管辖

20.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0.2 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优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 21 条 联系方式

21.1 数据保护专员邮箱:kefu@qianu.com

21.2 客服咨询 QQ:228511882

21.3 联系电话:18268175056(工作日 9:00-17:00)

21.4 书面通知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双溪村同安路 51 号 E0362

第 22 条 生效与解释

22.1 本协议自 2025 年 5 月 1 日起生效,原相关协议同时废止;

22.2 本协议由黔优网运营中心负责解释,若用户对协议内容有疑问,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咨询。

黔优网运营团队

2025 年 12月 12 日